第十四章 获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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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
  沫都,王宫,这个自称是“麟”的少女被引入王宫内苑,四肢趴在柔软的草席上,好奇的左右张望,“这个东西比叶子舒服呢~”少女挪动了一下四爪,柔软的草席没有夹着石子。
  如她这样的异族,大多因为肢体的关系,不像人这样擅长制造器物和耕种,但是,他们却大多有着人所没有的异能,有点可以变换身形,有的有着超乎寻常的感知,而有的则可以和飞禽走兽沟通。
  “那么,你是从何地来沫都的呢?”
  “往太阳升起来的地方走,很远远,然后有一片很大的水,在水上的一块地那边。”少女比划着,而子受也大致上理解,应该是从海边过来的,准确说是在海上的一个近岸的岛屿。
  “恶来,你听说过在东边有这样的地方吗?”
  “没有”恶来摇头,商的直属领地没有抵达海边,“但是,齐地的人似乎知道。”
  “沫都有齐地来的人吗?”
  “没有”这个季节谁敢来啊,找死的吗?“那么附近的人叫你们哪里是什么名字呢?”
  “鳌!”
  “嗷什么?”子受楞了一下。
  “就叫鳌,因为浮在水上,就好像是鳌一样的地面。”
  哦,鳌啊~确实,岛屿离远看确实像浮在水面上的……等会儿,你他妈再说一遍叫什么名字来着?子受猛地看向少女,“金鳌岛?”
  “金鳌是有这么叫的,但是什么是岛?”
  “……”子受倒抽一口冷气,瞬间扭头看向恶来,“我们这里有没有一个大乙时代留下来的,叫闻仲的老人?”
  “没听说过”
  “那还好,还好,只是同名罢了。”子受松了口气,看样子不会有什么十二金仙提着法宝来找自己麻烦,或者遇到什么诛仙剑阵之类的过于怪力乱神的场面。
  “那么,这位,你有名字吗?”
  “有,其他人都叫我仲”少女开心的说道,仲在此时就是排行老二意思,名字叫仲的太多了,毕竟这个年代普遍教育程度是胎教,你能指望他们取什么有文化的名字吗?
  沫都里面,名字叫伯仲叔季的起码占七八成,哪怕是贵族也差不多,比如说伯阳就不是姓伯,而是阳姓,翻译一下就是“阳家老大”,叔齐,就是齐家老三的意思~
  所以,少女叫仲没什么毛病,估计她这个族群也属于没啥文化的类型,只能一二三四这样称呼。
  “有姓氏吗?”
  “没有。”肯定没有,姓氏是人类贵族才有的东西,她这样的野人都很难算得上的,肯定没有了。
  “你会什么?”子受感觉得自己就好像是一个hr在面试一样,话又说回来,别说现在了,几百年千年后的春秋战国,乃至汉代皇帝也差不多是这个调调,只是越往后,宫墙越是高深,皇帝和普通人越发隔绝开来而已。
  虽然是出于个人安保和皇权安稳的目的,但是,反过来说,统治者的个人安全保护越高,就意味着对于国家的控制力越低,了解越少,如子受,他对于沫都以及商的实际控制力相当高。
  因为任何人都能直接到他的王宫前来找他本人陈述,而他本人也日常会到处巡视,不管是野人国民,都能面见君王,甚至理论上不怕死,还可以面刺君王(当面骂人)。
  对于整个商的统治区域,统治模式以及具体的生产活动都十分的清楚,当然,此时的人普遍没什么文化,没法当面说出什么有条理的建议也是一大问题。
  “什么都不会!”子受第一次看见把什么都不会说的如此理直气壮的“人”,似乎这家伙真的以为只要到人类这边,找到人类的老大,说要加入,人类就可以管饭一样。
  一问之下,发现她好像确实是这样认为的,因为其他的异族就是这么说的,这让子受人都不好了,你什么都不会,要你何用?当坐骑吗?哪一种坐骑,白天还是晚上的?
  “打猎会吗?”
  “不会!”少女笑的很纯真灿烂,麒麟不会杀生,打猎那是真的不会的;
  “种地呢?”
  “不会!”会种地还来人类这边混什么饭吃?
  “那,拉车?”
  “不会!”也对,会拉车的话,现在战车部队就有大把的麒麟了,该不会这玩意儿真的就什么用都没有,只能放着看,称之为“祥瑞”吧。
  “那……你有什么异能吗?”
  “不知道!”
  “……”所以,麒麟只有在圣王在的时候,才出现,不是因为她有什么特殊的能力,而是正因为什么卵用都没有,才只有在四境安宁,王都有粮食养闲人的时候才会被接受的是吧?
  “不,不能太武断,人自己都不能确定自己有什么才能,何况乎麒麟呢?”子受摇摇头,“要留下来可以,但是,你得表现出自己的作用”
  “诶,要做什么?”少女活动了一下爪子。
  子受观察着她,上下肢纤细,鹿身矫健,腰部缺乏脂肪和肌肉,白嫩嫩的,也不知道在野外如何保养下来的,手掌小而缺乏力量,头上角柔软无法伤人——确实是“仁兽”——毫无战斗力!
  宽大的脚掌如剪了指甲的猫爪,粉红色的大肉球捏起来应该很舒服,但是,拿去打人就大可不必了。
  “军事用途看样子是不用考虑了,只能开发一下民用用途,实在不行,那就只能开发一下最后的繁衍用途了”
  事实证明,大部分的民用用途也不大,不能拉车,因为力气不如老牛,而且生性活泼,虽然不排斥人骑乘在背上,可是她一跑起来,根本坐不稳,会顺着光滑的鹿背直接摔下去,得整个马鞍和马镫才行。
  冲刺速度不快,耐力也很差,作为坐骑也很糟糕,基本上子受没发现有什么民用用途,差一点就要送她去神庙,考虑繁衍用途了。
  “我想想,麒麟有什么特殊能力来着,天下和平,我看是因为天下和平这玩意儿才活得下来吧~然后是保佑生产?哦?还有这个工作,但是这个是保佑别人生产,还是她本身很能生?而且仔细想想,她生孩子,到底是在鹿身那边,还是在人腹这边?”子受越想越歪,但是确实想不到她有什么异能。
  “好吧,先暂时收下吧,至少看看颜值也是好的。”妖不愧是妖,确实漂亮,叶型的耳朵一抖一抖的很是嫩生的感觉。
  于是,这个名字叫“仲”,因为是麒麟,也被称之为“麟仲”的妖怪少女就住在了王宫一侧的屋子里面,她的要求倒是不高,有个棚子,然后地上有草席就行了,比起人类来说要能抗风雨得多了。
  过了几天,当黍收起来的时候,子受终于找到了麟仲的用途,她对于文字和数字十分敏感,而且非常的机敏,子受教过的文字,基本上不需要第二遍就能记住并且活学活用。
  “哦~不愧是作为文官头部行列的象征,原来是一个文官啊,很好!”
  因为沫都根本不缺能打架的蛮子,最缺的就是能够理解子受意思,记录文字,计算各种数字的文官,一个完美的文秘工作人员。
  而且麟的记忆力非常好,子受说过的事情,哪怕是随口之言,她都能记住,而且根本不会忘记,看过一遍的东西,也基本上都记得住。
  来沫都才两天就不会迷路了,甚至可以分清楚哪个厕所是哪个家族修的,要知道,因为这些“公厕”都放在一起,而且很简陋,他们自己都分不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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